一、防火檢查應定期開(kāi)展,各崗位應每天一次,填寫《每日防火巡查(夜查)記錄表》,各部門應每周一次,填寫《每周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》,單位應每月一次,填寫《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》對(duì)建築消防設施檢查每季度一次,填寫《第 季度建築消防設施功能(néng)檢查記錄表》。
二、檢查中發(fā)現能(néng)當場整改的火災隐患,填寫《單位火災隐患當場整改通知單》并消除隐患;不能(néng)當場消除的,填寫《單位火災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單》并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,并記錄存檔。
三、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内容:
1、消防車通道(dào)、消防水源;
2、安全疏散通道(dào)、樓梯,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、應急照明;
3、消防安全标志的設置情況;
4、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(hǎo)情況;
5、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;
6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;
7、用火、用電有無違章情況;
8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;
9、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;
10、火災隐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;
11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、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;
12、樓闆、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;
13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