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 時間:2015-08-01 點擊數:

一、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确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。

二、采購電氣、電熱設備,應選用合格産品,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标準的要求。

三、電氣線路敷設、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;

四、不得随意亂接電線,擅自增加用電設備;

五、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.5m以上的間距;

六、對(duì)電氣線路、設備應定期檢查、檢測,嚴禁超負荷運行;

七、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,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。

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寶蓋風景區(寶蓋校區)、福建省石獅市厝仔工業區(蚶江校區)   郵編:362700  聯系電話:0595-88259999  

傳真:0595-88911791   電子信箱:bgs@mnust.cn

 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   舉報電話:0595-88259999     

版權所有:閩南理工學(xué)院